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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5〕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 万元。
该资金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认真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和各地区域绩效目标表(由省卫健委另行分解下达),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
康人才培养)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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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小计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
紧缺人才培训 |
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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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医院 |
14.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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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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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医专附属医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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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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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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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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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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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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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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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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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6 |
14 |
4 |
0.3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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