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财政: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0 15:50 作者:蒋群理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绩效稳步提升,安化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分管副职任组长,农业农村、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业务机关负责人为成员,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化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细化承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内容为5大类16项指标,明确操作办法。

三是提升评价质量。除了选准配强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力量以外,还在被评价单位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审阅、现场核查、交叉检查、走访调查等环节强化领导小组再监督,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跟踪问效,切实保障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保机构竞争性遴选资格认定的前置内容;提前终止连续两年绩效评价在70分以下或者单次绩效评价在60分以下承保机构的承保服务资格;切实提升农业保险动态评价机制与承保机构优胜劣汰机制的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