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财政: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
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绩效稳步提升,安化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分管副职任组长,农业农村、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业务机关负责人为成员,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化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细化承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内容为5大类16项指标,明确操作办法。
三是提升评价质量。除了选准配强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力量以外,还在被评价单位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审阅、现场核查、交叉检查、走访调查等环节强化领导小组再监督,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跟踪问效,切实保障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保机构竞争性遴选资格认定的前置内容;提前终止连续两年绩效评价在70分以下或者单次绩效评价在60分以下承保机构的承保服务资格;切实提升农业保险动态评价机制与承保机构优胜劣汰机制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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