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8-31 17:0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办理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办理财政专户支付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只指本单位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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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收入总计20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6万元,增长17.51%;支出总计13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42万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由于工资、津贴、医保金、住房公积金增加以及办公室搬迁增加了购置费所致。
 
二、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 203.6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65万元,占 100%。
三、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13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1万元,占 77.55%;项目支出30.60 万元,占22.44%。
四、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6万元,增长17.5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42万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由于工资、津贴、医保金、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6万元,增长17.5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42万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由于工资、津贴、医保金、住房公积金增加以及办公室搬迁增加了购置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 105.71万元,占77.55%。
   项目支出 30.60万元, 占 22.45 %.
六、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万元、津贴补贴45.98万元、社会保障费8.43万元、绩效工资9.16万元、住房公积金9.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2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0.14万元、劳务费0.10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48万元。
七、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故无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为7.6万元,比同口径预算安排的13.2万元,减少5.6万元,为预算数的57.6%,较2014年10.2万元下降25.41%;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国内接待费2.3万元,共接待28批次、196人次),为预算数的38.3%,较2014年4.6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费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为预算数的73.6%,较2014年5.9万元下降10.2%;2015 年度“三公”经费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有一台公务用车8月份已停止运行。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万元,档案室购密集架、除湿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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