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21年度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7 09:1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县乡财政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预算约束刚性,切实做好2021年县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以下简称“三保”等重点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9〕25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的通知》(湘财市县〔2020〕5号)文件要求,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完成了对所辖6个区县(市)及高新区、大通湖区2021年度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并通过了省厅会审。

此次审核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强化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优化支出次序。审核内容包括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三保”可用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预算编制情况,国家范围和标准的“三保”,以及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的预算安排情况。审核程序包括县级自查报送、市级审核、省级会审。省厅要求,到2022年度预算编制审核时,实现6个区县(市)全覆盖。我市结合实际,2021年度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不仅实现6个区县(市)全覆盖,还把高新区、大通湖区也纳入审核范围,提前做到了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全覆盖。

市级审核主要是对区县(市)“三保”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审核,对于“三保”预算安排不到位的,督促指导其及时纠正。对审核县出具审核意见,报省财政厅备案;对省级重点审核县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并报省财政厅会审。省厅综合考虑县级财政运行、“三保”资金保障、国库库款管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情况,确定了全省2021年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37个省级重点审核县,只有我市、长沙市没有一个重点审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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