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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6 00:00 浏览量:

关于益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计划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益发〔2013〕7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的通知》(益办发〔2008〕10号)等文件规定,经2016年第1次市编委会议审定,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计划为321名(其中引进100名高层级紧缺人才的公告另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补充形式

(一)公开考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新录用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录用。

(二)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调入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在全市机关在职在编并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考试遴选。

(三)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益办〔2006〕23号)和《关于对益办〔2006〕23号、益办发〔2008〕10号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益办〔2009〕71号)要求,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实施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实行公开考录的除外)到市编办开具《市直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通知单》。

(二)各用人单位按《市直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通知单》拟订《招考简章(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核,送市编办审查职位和人数等情况后,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定。

(三)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年内分批集中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和招聘。当年计划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各用人单位凭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出具的考试考核结果,到市编办办理人员入编手续。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试用编制文件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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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四医院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系统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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