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益阳市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5:18 作者: 来源:益阳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河委〔20235

 


 

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益阳市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指导意见》已经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益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3420

 



益阳市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健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协同推动跨界河湖在水环境综合治理、岸线保护与利用、河湖日常保洁、河湖联合执法、“智慧河湖长”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合作,实现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推动形成跨界河湖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促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办〔201716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办〔201827号)精神,结合当前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创新河湖治理机制,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约束,以“联防联控”为着力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为我市资水、洞庭湖、大通湖等水系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治水事业开辟新路径。

二、总体目标

持续深化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创新,通过深度整合跨界河湖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河湖治理工作力量,精准施策、综合整治、系统治理,开展跨界河湖治理的联动联管,全面构建共商共治、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河湖监管无死角、零盲区,全面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 坚持务实高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务实、管用”作为检验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成效的标准,各级各部门要以坚定、清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肩负起抓好交界河湖保护的责任,要按照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实实在在做工作,真真切切抓落实,确保河湖管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真正使机制制度发挥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掌握跨界河湖管理现状,在解决水环境表象性、现象性问题基础上,深查细究根源性、潜在性、隐患性问题,及从根子上、源头上补齐跨界河湖治理短板,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对社会媒体关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真正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群众百姓有获得感。

 () 坚持合作共赢河湖交界各方应当本着相互尊重、大局为重、求同存异的原则加强协调衔接,河流下游要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湖泊占有水域面积大的主动对接水域面积小的,在“团结协作、同治共护”的前提下,协调明确河湖管护任务、工作进度、标准等。各方应在落实河长湖长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自觉接受联合治理机制约束,自觉维护和谐合作的氛围,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探索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思路,创新河湖联合治理模式,在实践探索中寻求良策、摸索规律,在交流合作中总结经验、深化认识。各地要因地制宜,紧紧结合地方实际,进行方法创新和手段创新,形成一批有亮点有创新的治水良策。

、主要任务

(一)联合会商通过定期召开跨界河湖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互发简报、相互致函等形式,建立健全跨界河湖治理工作信息交流渠道,沟通、通报相关情况,传达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各方制度执行情况,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协调解决行政边界地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等。

(二)联合巡河。建立县、乡、村三级跨界河湖长联合巡河机制。跨界河湖县级河湖长每季度开展联合巡河1次;跨界河湖镇级河湖长每月开展联合巡河1次;跨界河湖村级河湖长每半月开展联合巡河1次;汛期、河湖垃圾较多或问题频发时期应增加联合巡河频次。

(三)联合治理跨界河湖河湖长要按照“一河(湖)一策”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参与河湖综合治理,共同开展巡河、护河、治河工作,制定河湖保洁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理范围。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河湖保洁、涉水违建、岸坡整治等诉求共同研究切实有效的管护方案,提高治理水平。

(四)联合执法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对跨界河湖涉水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互查、协查,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事项要明确解决措施,共同处置。对属地不清的跨界违法行为和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商制定政策,按照轻重缓急,持续推进,逐个解决。

(五)联合监测一是依托“智慧水利”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河湖交界段实时视频监测系统,对跨界河湖交界段水面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置;二是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探索开展市、县两级河湖卫星遥感监测,通过卫星图斑对比,及时发现河湖问题。

(六)信息共享依托跨界河湖管护工作信息交流渠道,定期通报跨界河湖相关区域水环境质量情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水环境风险源排查、违法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主导作用。各级河湖长是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利用河湖长牵头主导作用,以解决河湖交界水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组织跨界河湖双方开展河湖巡查调研、召开座谈会、签订联防联控工作协议书、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年度河湖长述职和对下级河湖长的考核评价工作。

充分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作用。各级河长办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指导跨界双方共同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制定跨界河湖联络机制,明确各级跨界河湖长的职责。组织对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助处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较大问题,承担对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落实河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河委会成员单位要在河湖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各级水行政机关要主动落实河湖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落实水环境应急处置措施。跨界河湖双方要共同制定水环境应急预案,注重强化应急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水环境突发事件时,在报请当地政府的同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通知可能受影响周边区域的河湖协作部门采取应对措施,跨界各区要积极协助和相互配合,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建立和完善互动交流制度。跨界河湖双方要对水环境整治效果好的地区积极组织开展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鼓励跨界河湖相邻区域部门之间,共同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理论研讨活动以及互派干部进行短期挂职锻炼等等,积极营造互帮、互助、互学,共同提高的氛围。

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制定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考核细则,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体系,层层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各级部门责任,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河长办要开展综合评价,严格兑现考核要求,做到有奖有罚。通过树立鲜明导向,推动河长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相关要求

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5月底前,各县市区出台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跨界双方河长及河长办签订河湖联防联控工作协议书,根据本地实际及河湖现状,积极探索出台其他工作制度,为实施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提供制度保障。

突出河湖保洁重点2023年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重点解决跨界水域河湖保洁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垃圾清理工作协调,特别是资水、志溪河、五七河、塞阳河、金盆河、四兴河、大通湖等河湖保洁重点水域,确保水面及堤岸干净整洁。

(三)突出联合巡河重点。县级河湖长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乡级跨界河湖长进行联合巡河,围“一河(湖)一策”年度实施方案,推动和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河湖问题;镇级河长联合巡河要突出对两岸居民河道共治的宣传、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断面水质、基层河长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村级河长联合巡河要突出对交界河道村民乱堆乱放乱建的常态化管控,河道垃圾的清理工作以及水域良好生态风貌的管护情况等。

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各县市区应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过程中的创新工作、典型案例或经验总结等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河长办,并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扩大工作影响力,为河湖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不断完善细化制度措施。各级河长办要精心做好工作部署和制度解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河长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根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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