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约谈河湖突出问题整改较慢的三个区县(市)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1-09-14 09:07 作者:王曙怡 来源:河长制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9月13日,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周放鑫对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赫山区、沅江市、南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利局长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会上,市河长办副主任阳汉文通报了全市河湖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具体情况。赫山区、沅江市、南县的河长办负责同志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市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四海指出三区县(市)要积极调度,加快推动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周放鑫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河长制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政领导推动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三区县(市)河长办主要负责人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将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要强化问题整改。三区县(市)要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任务清单、一本整改台账的要求,迅速落实工作措施,保质保量按时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压紧压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违规、谁整治”的原则,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主动整改、认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效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市县两级河长办要实时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强化调度指导,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会议全景

 

三区县(市)河长办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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