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水利局2021年度立项争资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2021年益阳市水利局工作要点》,今年我局立项争资目标为15.43亿元,为推进我局立项争资目标实现,调动各责任单位立项争资工作积极性,明确目标、责任,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
2021年度市水利局立项争资考核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事务中心、洞工站、排灌站、山丘站、农电站、农饮站、河长制事务中心。
二、基本原则
立项争资考核的基本原则是按我市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在全省立项争资工作中的排位(占比)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洞工站、排灌站今年立项争资总额在湖区三个地市(常德、岳阳、益阳)中占比为三分之一时不计分,占比大于三分之一的,每增加5%奖2分,占比小于三分之一的每减少5%扣2分。
2.其它考核单位全年立项争资总额在全省(14个地州市)中占比为十四分之一时不计分,占比大于十四分之一时,每增加1%奖2分,占比小于十四分之一的,每减少1%扣2分。
3.如果我局获得市级立项争资先进单位,对表现突出的科室站(中心)按照市奖金的30%予以奖励。
4.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目标,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说明原因,得到局党组认可的,可以不予扣分。
四、其它
1.本考核办法纳入市水利局绩效考核。
2.考核统计按2021年度下达的资金文件为准。
3.奖罚分值由各科室站(中心)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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