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类型:(A类)
是否公开:公开
益市水利办(提)字〔2025〕11号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192号提案的答复
罗爱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水厂运营管理模式的建议》(第019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提出的五点建议精准专业,非常切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水源地保护。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严格按照《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强了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同时,督促县市区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通过供水微信群,加强水资源保护、用水政策、良好用水习惯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水源地、节约用水等意识。
二、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高管护队伍能力。市县分级建立了培训制度,每年组织水厂工作人员进行制水工艺、净化消毒、水质检测、运行管理及管网检测维修等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起了一支熟悉供水工程的相关技术,能熟练地使用和正确维护管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专业化队伍。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水厂业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水平。
三、推进标准化管理,保障工程稳定发挥效益。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及评价办法,印发了《益阳市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县市区开展标准化评价工作,全市134处供水工程通过县级评价,46处供水工程通过市级评价,南县茅草街镇水厂、赫山区牌口水厂等5处供水工程通过省级评价。按实施方案计划,至2025年底,千吨万人工程全部完成县级评价,千人工程完成县级评价96处。
四、推进县域统管,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以县域为单位,积极推进县域统管,去年8月南县率先建立县域统管推进机制,明确了县域统管模式和实施主体,通过了县域农村安全饮水标准化建设省级初验并推荐至水利部参评;今年4月安化县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安化水务有限公司,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专业管理。目前,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安化县、南县、大通湖区和沅江市已建立县域统管推进机制,明确了县域统管模式和实施主体,其他县市区正在加快推进,确保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 益阳市水利局 彭志强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