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水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06:52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5年,益阳市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并由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培训与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水利宣传,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局业务骨干进行宣传和解答市民提出水利方面的相关问题。通过设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水利知识资料等形式,既营造了宣传氛围,又确保了宣传质量。充分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28 日的“中国水周”,开展现场政策咨询及水利宣传展板活动,广泛宣传节约用水、保护和爱护资江“母亲河”、水利普查、水利图片知识等,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与好评。充分发挥省、市水务网站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下发了《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务局宣传(信息)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益市水务发〔2015〕9号)。局各科室站和局直属各单位积极参与,同时,坚持将宣传信息及时向省厅水利、水利部报送,充分反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进展、成果和经验,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网站先后发表文章46篇。与益阳电视台、益阳日报联合开辟了水务专题窗口和“大兴水利造福益阳”专题栏目,共报道、刊发水务专题新闻、专版4个以及各类信息130余篇。

二、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规章制度。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下发了《局2015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年工作思路和意见,要求责任科室站、直属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水利发展规划、项目招投标信息、为民办实事水利工程等项目建设,均通过益阳市水务网站公开,拓宽了政务公开领域,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二)推进政务阳光运行。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机关内部公开、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三)拓展公开渠道。为了改变以往单一的公开形式,让人民群众多渠道了解水务部门政务信息,市水务局按照简便易行、规范实用的原则,通过多个渠道或阵地进行公开和服务。

1.利用水务窗口公开。市政务中心水务窗口是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阵地之一。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首席代表制”,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市局利用政府政务中心水利窗口这个平台对8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进行了集中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水务网站向社会公布,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2015年政务中心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2.利用水务网站公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及时予以公开。已在该网站公开了条信息,信息内容涉及市水务局的基本情况、领导机构组成情况、水利工作动态、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和一些规章制度等。局机关各项政务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推进了各项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重点水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3.利用市长热线公开。通过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和督促处理公众反映的各类行政投诉。2015年,共按时办结市长热线和来信来访104余件,做到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着落,办结率达100%。

4.利用报刊媒体公开。积极与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联系、合作,搭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让群众了解水利,并接受群众监督。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在省级水利网站、市级报刊媒体上均登载了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能力建设,加大职工业务培训、干部竞争上岗的力度。明确各科室站和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站和直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实行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下达水利政务信息宣传报送任务,年终考核评比颁奖,并给予了撰稿人一定的信息采纳报酬,并在2014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以调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严格实行财经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并将财务有关信息在市水务网、政府门户网实行公开。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每月局务会通报财务收支情况,实行“一季一报”制。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定的范围、标准进一步清理现有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精简行政许可审批。2015年,市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面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制定了市水务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下放119项。目前,市级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8项压减到3项,成为全省市州最少。

(四)简化审批程序。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严格按照水行政审批内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编制了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和水务网上公布。

(五)规范执法行为。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两人以上参与执法。对水事案件做到了解事实清楚,调查取证严谨,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正确,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作出行政决定前,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处罚决定适当,做到了程序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文明,不以势压人。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无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情况,无向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和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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