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2008年洞庭湖二期治理新增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25 00:00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08年洞庭湖二期治理新增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工程施工

湖南省益阳市2008年洞庭湖二期治理新增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工程施工已由湘洞工【2009】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益阳市建设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境内

1.2建安估算总投资:190万元

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

2009-YY-DTH-C1: 大通湖垸双丰段护坡工程(118+547~119+947)

2009-YY-CCY-C1: 长春垸黄溪桥段机械压浸工程(15+600~16+600)

2009-YY-NNH-C1: 烂泥湖垸团洲护坡护脚工程(1+745~2+34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成功承建过一处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益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益阳市海棠西路615号 六楼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委托人身份证;

7)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益阳水利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益阳市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益阳市水利局(梓山西路173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737-428835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益阳市海棠西路615号

电 话(传真): 0737-4288210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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