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三位一体”强化河湖监管
发布时间:2023-02-20 14:31 作者:陈昕 来源:沅江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笔者从沅江市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强化河湖监管,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坐实”,沅江“三位一体”总体部署安排河湖管护工作。

一是压实河长湖长职责,全面加强巡河履职。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沅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定了《沅江市河长湖长履职规程》,从河长湖长履职、巡河频次规定、巡河主要内容、巡河问题处理、考核问责追责五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河长湖长履职到位。

二是加强部门河湖巡查,提高动态管控水平。为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市河道管理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制定了《沅江市河湖巡查工作方案》,要求河道管理人员对市级以上河湖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主要对涉河项目、河湖“四乱”、水面污染、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河湖问题进行巡查和现场核实,做好河湖问题台账。对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对较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河长办处理,确保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到位。

三是强化水政执法巡查,严格执法震慑到位。沅江市水利局印发了《沅江市2023年水行政执法巡查方案》,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要求市级定期巡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4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查频次。镇级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同时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巡查范围、巡查方式、其他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执法监管到位。

日前,“三位一体”河湖管控措施取得实效,“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河湖自然岸线逐步恢复,河湖水质稳步提升,群众护河爱河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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