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缴存银行的公告
    
点击数:    时间:2026-07-09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工作,现公开征集意愿参与成为益阳市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缴存银行的商业银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益阳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地方性商业银行。

  二、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有效《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信用等级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三)服务水平优良,在益阳市辖区内设有可服务网点,具备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提供备用金缴存、账户管理、资金划转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

  (四)承诺严格按照《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提供备用金现金缴存和银行保函开具等服务,保障备用金安全,实行专款专用;

  (五)能够指定专人负责备用金业务对接,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保持日常工作联系。

  三、服务内容

  入选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一)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办理备用金专门账户开设及存款手续;

  (二)与缴存备用金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存款协议书》;

  (三)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存备用金的企业出具受益人为益阳市商务局且有效期不少于两年的不可撤销保函;

  (四)根据市商务局书面通知和《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从备用金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指定的人员或单位;

  (五)收到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六)按需向企业和市商务局提供备用金存款对账单;在备用金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使用情况通知企业和市商务局。

  四、报送材料

  有意参与的银行请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申请书(含银行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服务优势等);

  (二)《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指定业务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五、征集程序

  (一)材料报送:有意参与的银行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益阳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联系人:杨明,联系电话:0737-4230953)。

  (二)审核确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银行进行审核,根据实际需要择优确定备用金缴存银行名单。

  (三)公示:确定名单后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正式指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正式发文指定,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益阳市商务局

  2026年7月8日

 
     
     
来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