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21-08-02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益阳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7日

益阳市商务局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按照市生环委、市生环办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益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益生环委〔2021〕2号)、《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益生环委〔2021〕3号)、《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加油站及涉成品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益安发〔2021〕8号)、《益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完成2021年度全市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工作

1.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政办电〔2019〕5号)、《益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非法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相关方案并落实。(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以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为导向,创建打造一批“绿色商场”,力争省级“绿色商场”达到2家。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积极开展绿色消费宣传,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引导科学、适度及可持续的消费行为,推动消费方式变革。(责任科室及单位:流通业发展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3.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必要时组织项目会审。(责任科室及单位:投资管理科,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部门联动工作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加大油品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以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施工工地、运输企业为重点,持续打击和清理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油品追踪溯源,依法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打击油品走私行为,全年完成油品抽检60批次,油品合格率达到92%以上。(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工作

1.配合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狠抓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监管执法。(责任科室及单位:流通业发展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深入推进VOCs综合整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聚焦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着力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去除率”。(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3.配合沅江市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开展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大对大通湖流域内服务业经营者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禁磷”联合执法行动。(责任科室及单位: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进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生环委、市生环办下达的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成立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方军任组长,副局长杨卫东、曾文彬、封雷,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科、投资管理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等科室(中心)负责人及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及督导督查等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措施,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打好打赢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制度,分类指导、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倒排工期及时启动污染防治整改工作,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

(三)强化日常督查。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商务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快、整治效果好的区县(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影响污染防治工作整体进度的区县(市),将采取约谈、通报及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督导。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于8月6日前报送;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月度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小兵,电话:4248200,13549730738,邮箱:7076432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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