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
点击数: 时间:2020-11-23 |
|
益商运〔2020〕9号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0〕13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压实所属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品油流通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区县(市)要按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督促属地成品油流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推动区县(市)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成品油流通管理负总责。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汇报,推动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明确属地各部门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科学编制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将安全合规作为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抽查检查及专项检查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三)强化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要求,立足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出台本地区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性文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完善配套落实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至12月底。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是指导企业自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主客观原因,提前研判辖区内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结合《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指引》(附件1)和《益阳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市场秩序和安全隐患清理整治的通知》,指导企业自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自查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等方面情况,形成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台账。 二是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情况,成品油零售经营、危化品经营、消防建设等证(件)完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油品购销台账、散装汽油销售台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偏远地区、建站时间长、经营规模小的加油站和油库、物流园、建筑工地、停车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检查数量不得少于当地加油站数量的30%,并填写《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2)。 三是市商务局督查。市商务局将对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抽查部分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省商务厅抽查。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组赴部分区县(市)进行抽查。检查区县(市)安全检查台账记录、根据区县(市)检查记录随机抽查部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抽查中发现的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及执行不力、企业整改不及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予以通报。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区县(市)为单位形成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通报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需停业整顿的,现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务求实效;要严守防疫安全红线,抓细抓实防疫措施,确保防疫安全。 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1月1日前,以区县(市)为单位将本地区《石油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问题台账》(附件3)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联系人:李小兵,联系电话:4248200,传真:4220008;邮箱:707643249@qq.com)。 附件:1. 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指引 2. 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表 3. 石油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问题台账 益阳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1: 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查指引
附件2: 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企业一份,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附件3: 石油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问题台账
|
||||||||||||||||||||||||||||||||||||||||||||||||||||||||||||||||||||||||||||||||||||||||||||||||||||||||||||||||||||||||||||||||||||||||||||||||||||||||||||||||||||||||||
来源:运行科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