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商务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成品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点击数: 时间:20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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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石化湖南益阳石油分公司、中石油益阳销售分公司: 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益生环委〔2020〕1号)《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的通知》(益生环委〔2020〕2号)《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生环委办〔20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成品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成品油、天然气和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和确定检验指标,着重加强对影响环境质量指标的跟踪检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天然气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做好成品油涉及环境污染的12315投诉举报转办、受理、处置工作。 (二)实施柴油“三油并轨”。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部门协调,大力开展联合监管与执法。 (三)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20年底前,全市现有及新建的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储油库及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需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150总吨以上的国内航行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 (四)防治地下水污染。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加油站(确因道路改道、规划调整等原因需迁建的加油站除外)地下油罐的双层罐更新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明确工作任务。各区县(市)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和储油库、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摸底造册,填报《益阳市油罐车油气回收情况调查表》(附件1)、《益阳市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联网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截至4月21日,全市共有11座加油站(29个地下油罐)未完成防渗改造,其中赫山区3座(10个地下油罐)、安化县5座(10个地下油罐)、桃江县1座(4个地下油罐)、南县1座(2个地下油罐)、沅江市1座(3个地下油罐);7座加油站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其中赫山区1座、安化县5座、沅江市1座。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市)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下发通知,积极推进改造工作。根据调查摸底和前期整改情况,对未开展油气回收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未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储油库和加油站,由各地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或联合下达改造任务通知书,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告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督促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在收到改造任务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报送改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改造技术规范及改造方式 1.加油站防污改造及工程验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及《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3-2013)等技术规范执行。承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改造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配备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可采用单层油罐加装防渗池或安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双层油罐的方式进行,提倡各加油站采用双层油罐改造方式。 2.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及工程验收,按照《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确定的标准执行。承接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配备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对运营时间长且无法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的油罐车,提倡报废更新。 (四)改造及验收流程 1.改造准备。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防污改造工程开工前须履行备案程序,各企业将承担防污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安全、环保设计图纸及评价等文件、资料,分别报区县(市)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相关部门根据备案情况,适时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2.验收申报。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防污改造工程竣工后,相关企业向当地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交防污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3)。 3.验收确认。各地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对报备储油库、加油站点、油罐车防污改造工程整体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防污工程验收通过后,各地督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分别报送市、区县(市)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存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要督促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高度重视改造、安装、联网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防护措施,杜绝安全和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二)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今年后期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和储油库、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工作,并填报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计划表(见附件4)、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工作计划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5月25日前分别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交通运输局(科教科)。 (三)各区县(市)要加强部门协调,大力开展联合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对逾期不整改的储油库、加油站(点)和油罐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区县(市)要全面推进成品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将月度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情况,于每月25日前分别上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交通运输局(科教科)。市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将不定期对全市成品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联系人:杨永志,电话:4248200,QQ:1363851248;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联系人:欧宏量、郭立文,电话:4229662、4229669,QQ:395335136、42510704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孙映辉,QQ:906085317;市交通运输局(科教科),联系人:龚秀英,电话:4221908,QQ:748543710。 附件:1.益阳市油罐车油气回收调查表 2.益阳市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调查表 3.益阳市储油库、加油站防污改造工程验收资料清单 4.益阳市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推进计划表 5.益阳市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联网改造工作推进计划表 益阳市商务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益阳市油罐车油气回收情况调查表
附件2 益阳市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调查表
附件3 益阳市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防污 改造工程验收资料清单 1.双层罐生产厂家资质及生产合格证(仅加油站提供) 2.油气回收设备生产厂家资质及生产合格证 3.应急管理、生态环保部门备案许可 4.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5.施工过程隐蔽工程资料(照片、视频) 6.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专业验收报告 7.其它相关资料 附件4 益阳市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推进计划表
附件5 益阳市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工作推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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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运行科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