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20-04-29
     

 

益商发〔2020〕12号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益阳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商务局

2020年4月26日

益阳市商务局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方案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20)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益阳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益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20年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益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函》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完成2020年度全市商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13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工作

1.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政办电〔2019〕5号)明确的责任分工,开展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相关方案并落实。(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基本完成加油站(确因道路改道、规划调整等原因需迁建的加油站除外)地下油罐的双层罐更新或完成防渗池设置。(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责任科室及单位:投资管理科,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推进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科室及单位:流通业发展科、市场建设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市市场服务中心,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部门联动工作

1.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级油品专项执法行动。(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会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工作。(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推进“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内现有及新建的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储油库及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需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文旅广体等部门,在6月30日前督促完成“大通湖流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等禁磷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及单位: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工作

1.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加快淘汰装配国Ⅱ及以下柴油发动机的上路运输拖拉机,超过使用年限的依法实施强制报废。(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体系建设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配合交通运输、发改等部门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责任科室及单位:流通业发展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配合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成品油油品销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和激励。(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秩序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秩序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督促石化存贮销售企业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进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成立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国大任组长,副局长夏达军、黄成、曾文彬,二级调研员鲁志兵任副组长,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投资管理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及督导督查等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措施,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打好打赢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制度,分类指导、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倒排工期及时启动污染防治整改工作,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

(三)强化日常督查。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商务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快、整治效果好的区县(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影响污染防治工作整体进度的区县(市),将采取约谈、通报及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督导。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月度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小兵,电话:4248200,邮箱:707643249@qq.com)。

 
     
     
来源:运行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