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车当新车卖? 赫山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点击数:    时间:2019-11-22
     

 

  近日,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赫山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购车纠纷。

  今年9月中旬,消费者彭先生按原价66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汽车,不久后发现,该车系2017年生产的库存车,应按折扣价销售,但4S店拒绝退车退钱,无奈之下,彭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接投诉后,赫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江莎、吴能辉先后三次到4S店进行调解,经过三天的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4S店退还差价给彭先生。此次消费调解成功为彭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彭先生向赫山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万分感谢。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采取正确的途径积极维权,争取快速有效地挽回自己的损失。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