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化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检查 |
| 点击数: 时间:2024-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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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为贯彻落实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要求,近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小淹监管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经营场所“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农贸市场猪肉销售摊位、超市猪肉销售摊位、生鲜经营场所,悬挂有改变猪肉颜色以及蔬菜颜色的“生鲜灯”,使猪肉和蔬菜看起来更好看也更新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辨识度。执法人员当即对相关经营场所进行提醒告诫,对法律意识度不高的商户进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此次共计检查生鲜销售门店1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截至目前小淹辖区内所有生鲜销售门店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生鲜灯”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营造更好的生鲜销售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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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吴储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