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江县查处首例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庆祝活动标识案 |
| 点击数: 时间:202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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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笔者获悉,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行动中,查获该县首例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庆祝活动标识”案。 在6月9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县桃花江镇某文化用品店内待售的笔记本封面上印有由党徽、数字“100”、“1921”、“2021”和光芒线组成的标志,该标志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殊标志完全一致,涉嫌违规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用于商业活动。
(执法现场) 据当事人称,印制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殊标志的涉案笔记本系于2021年6月2日从他人处拿回的样品,想看看能不能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盛事从中销售获利,没想到进货没几天尚未售出就被执法人员抓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目前当事人已被立案调查,带有上述标志的13本笔记本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这是桃江县立案查处的首例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案件。桃江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和经营者:“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市民如果发现有商家或私人涉嫌在相关活动中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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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余岭 赵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