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厉打击“瘦身钢筋”等质量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第一批)
点击数:    时间:2025-11-18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纵深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重点开展了钢材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瘦身钢筋”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守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底线。今年以来,共检查钢筋生产、经营单位319家次,监督抽查钢筋产品38批次,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选取部分案例予以公布,旨在曝光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引导行业自律,以彰显市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案例一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益阳市赫山区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工业产品案


2025年4月23日,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在省局组织的专项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益阳市赫山区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Φ8.0mm热轧带肋钢筋(调直)经检验,其力学性能(最大力总延伸率、实测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符合GB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要求。经查,该公司生产的Φ8.0mm热轧带肋钢筋(调直)不合格批次共计1.5吨,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4995元,违法所得67.5元。另查明,当事人还存在无证生产冷轧带肋钢筋的行为,其生产Φ6.0mm冷轧带肋钢筋共1吨,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3570元,违法所得21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3704元、没收违法所得282.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益阳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2025年,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在2024年10月9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益阳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进行的监督抽检中,所检项目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碳(C)、碳当量(Ceq)不合格。经查,2024年9月,当事人接到某建材经营部订单,订购规格型号Φ12mmHRB400E、Φ14mmHRB400E的热轧带肋钢筋各50支。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即实施召回,召回不合格钢筋10支,另90支已销售无法召回。当事人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4590元,违法所得为351.4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1.45元、罚款734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益阳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工业产品案


2025年6月11日,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产品有关情况的通报函》,在怀化市局组织的2025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益阳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Φ10mm/9m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经检验,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比、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和最大力总延伸率检验结果不符合GB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共生产案涉产品2388kg,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7880元,违法所得716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2608元、没收违法所得71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严正告诫所有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守法经营是不可逾越的“生命线”。任何企图以牺牲质量安全换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益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铁拳”之威、“铸剑”之力,持续保持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瘦身钢筋”等问题坚决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同时,我们呼吁并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等渠道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构筑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固防线。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陈志伟  殷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