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查获2022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首例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
点击数:    时间:2022-06-17
     

 

    近日,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举成功捣毁一起私自生产加工、销售、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无标签和说明书的黑色药丸的犯罪团伙。


    

    今年4月1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投诉,投诉人自诉因长期服用益阳某诊所使用的“三无”黑色药丸导致结肠黑变病。支队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了外围调查取证,基本锁定违法事实。4月19日,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该诊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三无”黑色药丸近1000g。并顺藤摸瓜查获了刘某私自生产加工黑色药丸的场所,扣押生产药丸机器设备一套。



    经调查,该诊所自2019年开始从刘某处购进其自制药丸近25000g、180000多丸,销售金额近5万元。该案于今年4月22日依法移送至益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丽、刘某、吴某军等四人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今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办并移送的我市首例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



    今年以来,益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落实《益阳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行刑纪衔接,共摸排违法线索20余条,立案查处13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交办药品违法线索6起,依法取缔中药饮片非法加工窝点1个。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谌灵军 张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