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
| 点击数: 时间: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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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相关经营者: 2022年端午将至,为引导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规范各类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遵守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开展公平有序竞争,不得有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涨价、垄断市场价格的行为。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零售药店等线下经营场所及互联网线上经营平台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开展促销活动中,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立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第三方检测等新冠病毒检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政策,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禁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优惠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取加急服务费以及对单纯做核酸检测人员违规收取挂号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游景点、公路、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客运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落实优惠、减免和免收退票手续费等有关政策要求,严禁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不按规定执行客运票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六、宾馆酒店、餐饮业、美容美发场所、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严禁价外加价及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且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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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