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益阳市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数:    时间:2020-11-20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益阳市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十条,包括总则、承检机构工作要求、考核管理、违规处理及附则,旨在为科学有效管理益阳市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提供依据及标准。

    《办法》指出,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留样复核检验、抽样计划任务等方式,对承检机构完成抽检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动态考核。同时,《办法》列出了承检机构可能存在的23种问题情形,根据考核发现问题情况,对承检机构采取记入机构档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约谈、暂停或终止委托任务等处理措施。承检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资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与要求,开展对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坚决查处承检机构出具虚假数据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数据的公正性,确保食品抽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夏向中、张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