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益阳市市场监管局:34种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不予处罚 |
| 点击数: 时间: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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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大优化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试行)》。 《意见》在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编制了首批不予处罚清单,对涉及十个领域的34种轻微违法行为明确要求市、县两级监管部门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建立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是向市场释放温情与善意,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同步跟进清单实施效果,组织基层、企业、协会及消费者代表召开座谈会,梳理问题,总结经验,推出更多高质量的清单版本,确保《意见》能够落实到位,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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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谌鄂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