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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除恶务尽

今年10月,我市公安机关通过大量调查取证,确认在2016年南县“4·26”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中,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等5人,藏身于南县中鱼口镇、三仙湖镇和常德市西湖区等地。11月15日,益阳市、南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出击,将这些逍遥了3年多的漏网之鱼抓捕归案。

自今年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来湘及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以来,南县公安局再次对近年来侦办的重点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梳理发现,在2016年侦办的“4·26”案件中,虽然参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毁坏财物、侮辱国旗的主要违法犯罪人员已落网,但仍有部分在幕后串联指挥、蛊惑煽动群众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在市公安局的指导支持下,南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进一步侦查。

现查明,在“4·26”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中,李某、蒋某等人在一个名为“红旗桥桥友汇”的微信群内,不断转发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危害的虚假信息,先后于2016年4月6日、25日、26日,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悬挂横幅、掀翻警车、堵塞交通,致使省道204线和南县城区兴盛大道等主干道瘫痪,影响极其恶劣。

经公安机关审讯,李某、蒋某等5人对其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11月1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蒋某、李某章、徐某远、陈某华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专案组组长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曹前介绍,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该案的侦查力度,全力侦办在该案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寻衅滋事、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所有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绳之以法。同时,也正告在“4·26”案件中参与组织、策划、串联、资助他人实施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人员,积极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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