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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秋生)2019年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

提高认识    强化责任

全面推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市林业局局长 罗秋生

(2019年7月)

同志们:

刚才听了各区县(市)林业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听了沅江市的经验介绍,大家做了大量工作,做出了成绩,确保了过去几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了林业行业平安、健康、快速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林业党组,向林业系统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刚才,力威局长就前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后段的一些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前段安全生产工作成绩

今年来,全市林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委、市委及省局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活动,认真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开展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十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工作认识普遍提高。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大大提高,主要负责同志做到了知责明责,担责负责,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各区县(市)林业局和林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大都制定并公布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职责职能,加强了检查监督,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全市林业系统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都有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特别是沅江市林业局、桃江县的国有林场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各区县(市)林业局对辖区内的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即:隐患清单,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安委会和当地政府报告,并跟踪整治。今年上半年区县(市)林业局对林业企业存在的隐患向同级安委会报告并发整改通知8次,市林业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市安委会报告并向区县(市)林业局发整改通知2次,及进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市局和区县(市)林业局都参加了“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市局6月16日在万达广场参加了市安委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5000份。全市林业系统共制做宣传展版8块,出动宣传人员200多人次,得到了市安委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常抓不懈。今年来,市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市林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到大通湖区、南县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对国有林场、苗圃、林科所,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时当面指出发现的问题,并要求按时进行整改。区县(市)林业局对辖区内的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并收集了相关的影像和文字资料。每次检查后将安全生产隐患向同级安委会进行了报告。

前段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并不意味着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工作都十分到位,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底数不清,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不到位。二是开展检查督查时工作不细、不深入,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到位,对企业老板不作为的情况没有及时报告同级安委会,没有协同安委会对企业进行整治。特别是小型林业企业普遍存在工艺技术落后、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加大力度,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想办法予以解决。

二、全力以赴做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要泰山。全市林业系统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推动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首先,要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进行批示或发表重要讲话。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8年4月8日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这个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希望我们林业系统的同志认真学习这两个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既要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又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其次,要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今年是机构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面临着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新任务,安全生产也将面临更多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对林业系统来说,随着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产生一些新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了。全市林业部门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努力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情绪,要坚持统筹兼顾,既要抓好林业经济提速发展,又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二)认真厘清工作责任。一是要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具体的讲,作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组织与相关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置条件;要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演练,提升协同配合和处置能力;要组织搞好林业行业内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市安委会要求各主管部门一年内要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4次以上的检查或督查,我们要认真落实好,特别对我们林业局下属的林场、苗圃、林科所、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要进行指导和严格督查,确保林业系统内部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要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二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更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现在,一些企业和经营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不真抓、不会抓、不常抓的现象。这些现象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对于“不真抓”的问题,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走走过场,一旦出现问题,从小的方面讲,是你自己遭受经济损失,从大的方面讲,出现群死群伤的,你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对于“不会抓”的问题,就是要把安全生产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在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经常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硬件的落实;对于“不常抓”的问题,就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企业最大的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一一进行落实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过细搞好隐患排查。俗话讲得好, “细节决定成败”。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发生,只有没有隐患才是真正的安全。各地要针对本地区行业行业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涉林企业、竹木运输、野外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未雨绸缪,超前防范,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不留情面。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特别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及时向当地安委会和当地政府报告,并跟踪整治和加强监控。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必须严厉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从根本上打消违法行为人的侥幸心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群策群力,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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