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林业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益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点击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益阳市林业局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8年我局实际完成收入2546万元,实际发生支出43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178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万元,项目支出983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04万元,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186万元,资本性支出36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及主要预期指标设定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林业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为总方向,以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益阳为总目标,以推动林业绿色发展为总任务,强化保护优先、创新引领的工作理念,突出“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工作主题,抓实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林业改革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林业建设上新的台阶。

总体目标实现“五上二下”:即完成造林17.6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4.46%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3%以上(达到3320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达81.96%以上;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林业总产值增长12%以上(达到380.8亿元以上)。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卓有成效

一是造林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认真落实省下达的造林计划,大力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9万亩,森林抚育39.5万亩,7个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造林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在狠抓营造林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整地、苗木、栽植、培育等各环节均严格把关,确保营造林工程质量。通过认真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及行政执法检查,全市圃地苗批合格率达100%。我市鱼形山林场等单位承担的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抚育、改培等工作均通过了省林业局的验收。二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精心组织市“五大家”领导在益阳大道西延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市掀起义务植树热潮,全市共完成义务植树860多万株。三是森林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迎检顺利通过。市创森办完成《益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益阳市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报告》《益阳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三大报告并上报,持续开展创森六大工程补短板、提质效工作,精心拍摄制作创森复查迎检宣传片,确定了迎检线路。11月2日,国家林草局宣传中心发布《关于益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经专家综合审评,我市复查合格。同时,还在全市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我市南县、安化向省林业局申报了创森申请,省林业局也专门发文对南县和安化的申请进行了备案认可。四是秀美村庄示范村建设全面开展。南县罗文村、桃江杨家湾村、赫山菱角岔村、沅江榨南湖村、安化云台山村成功获批湖南省秀美村庄示范村,其中,赫山菱角岔村的秀美村庄建设,还由《益阳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五是国有林场管理不断强化。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不断提高国有林比重,国有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个林场都建立了完善的森林资源监管制度,统一入网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全市国有林场无乱砍滥伐、超计划采伐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森林火灾发生,森林资源健康增长,森林公园质量管理检查良好率达80%。

(2)全面加强资源管护,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严防重大森林火灾。积极应对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通过落实工作责任,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值班备勤,严管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形势保持平稳。2018年全市发生森林火情52起,受害森林面积0.07万亩,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0.08‰,在24小时内扑灭率达100%,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房屋烧毁事故。二是严抓有害生物防治。以竹蝗防治和松材线虫病除治为重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5.26万亩,发生率8.37%。组织实施防治面积29.7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8.61%,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51万亩,成灾率2.37‰。认真落实市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松材线虫病除治责任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确保松材线虫病疫区不扩散。全市共除治松材线虫枯死木21362株,占应除治枯死木的86.3%。三是严格湿地保护管理。调规后的《湖南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得到省政府批复和正式发布,为加强南洞庭湖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目前,已完成了南洞庭湖区界公告及实地标注工作,并在南洞庭湖保护区埋设了8块界碑和50个界桩。《湖南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和颁布,并由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杨树清理工作。今年全市已完成了5.04万亩欧美黑杨的清理退出任务。全市湿地保护率稳定在81.96%,未发生破坏湿地及湿地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四是严抓依法治林。认真落实《全省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今年减伐禁伐面积199790公顷,安化县、沅江市、南县每年商品林木采伐计划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减少林木采伐量的20%。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组织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春雷2018”“绿剑2018”“绿盾2018”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刑事案件74起、公安行政案件41起、林业行政案件152起,全市抓获、处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嫌疑人286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约500万元。没有发生一起损坏古树名木案件。辖区内未发生涉及保护地的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目前,全市森林蓄积量为334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森林覆盖率为54.17%(因洞庭湖区杨树清退导致全市森林覆盖率下降)。

(3)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林业发展水平迅速提升

一是抓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市委书记专门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多次亲自组织开展林业产业发展、环保督查整改、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督查和调研;市长与各区县(市)长签订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状,严格督查,严格奖惩,强力推进。二是抓投入支撑。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全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林业专项资金20777.72万元,同比增长13.4%。三是抓矛盾化解。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由上级转办和直接到市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信访件共13起,对每一起问题,都交由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信访者出具了答复意见,尽最大努力解决信访者的合法诉求,获得了信访者的认可。四是抓信息服务。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化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络管理,定期对区、县(市)林业网络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依托专业的网络维护服务机构,与公安、安全、通信、保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安全检测,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在建设管理中加强安全技术手段的应用,对网络的运行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网络联通正常。目前,全市林业信息化应用率达95%。五是抓科技发展。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科研基地建设,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除本部以外的首个实验基地项目在桃江成功落地。利用科普日、科技周、科技下乡等契机,大力开展林业标准的宣传,发放相关资料近万份,有效地增强了广大林农学标准、用标准的意识,培养了大批“土专家”。同时全市林业系统内扎实开展林业标准宣传培训,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科技创新,促进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湖南竹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研发的竹笋膳食纤维产品通过SC认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金镶玉叶桔繁殖及应用技术推广”在沅江市实施,先后在湖南省林业科技推广会及江苏等林业科技新品展示会上推介,取得了很好的引种效果和经济效益。

(4)财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018年3月,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向市财政提交益阳市林业局内控报告及林业系统内控报告;4月到5月,局计划财务科联合机关党委对2013-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进行了三次全面系统的自查,通过自查及时发现了问题,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5-6月,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两次修订了《益阳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24万元,仅为2017年支出的45%。积极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单位绩效情况、三公经费情况,预决算情况,并做好了2018年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决算核查工作及2019年预算工作及二级单位的预算批复工作。

3、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及项目绩效分析

(1)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市林业局实际完成总收入2546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预算收入241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6万元,事业收入121.7万元,其他收入9.8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确保了市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及时发放及单位的正常运转,有力地保障了全市林业工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2)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有效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稽查,保证项目资金运行安全。

2018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3月,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油茶产业专项、楠竹产业专项、现代特色产业园、林下经济、林区道路建设等十一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了市县级自查和绩效评价工作;陪同省厅对我市赫山区和桃江县省级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进行抽查;5月上旬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造林补贴资金、中央财政抚育补贴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等14个中央财政基建和专项补助资金开展了市县级绩效评价。5月下旬,我们按照省厅要求,督促各基层单位对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整改。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益阳林业承担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湿地资源、保护和拯救野生动植物、预防和治理土地石漠化、指导和监督国土绿化、提供物质产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任务,在全市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绿色益阳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2018年,益阳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努力,锐意创新,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益阳现代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绩效评价是为了促进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过程

本次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设立总目标与主要预期指标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市林业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局、站负责人。计财科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部门,负责协商、解决评价过程中的问题,市林业局是实施的主体单位,负责评价指标的制定,其他科室相互协作共同完成。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是2018年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因为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事项范围广,数据比较笼统,在计算投入产出上有局限,因此在评价指标的设定上难以精准把握。

三、主要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2018年,全市共完成造林2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4.17%,全市森林蓄积量为3347万立方米,较去年增加119.08万立方米,资源净增率3.7%。

实现林业总产值354亿元。林地保有量稳定在930万亩,湿地面积稳定在210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益阳城市面貌大为改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市民将会长期受益。

(二)效率性分析

市林业局整体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预算外支出实行集中研究会审,责任明确,项目资金建立了专账,纳入重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支出内容合法合规,财务凭证保管完善;资金执行进度完成100%。

(三)效益性分析

1、经济效益:2018年全市林业产业产值354亿元,实现了兴林与富民的有机统一。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高。益阳成为一座森林之城,山城新城。

3、社会效益: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优先、创新引领”的全省林业工作总体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领域,扎实推进“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五大工作主题,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任务,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财政资金难以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尤其是人头经费每年在增长,特别是二级机构基本收入不足,运行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五、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对林业部门的投入

由于林业发展资金投入大,回收期长,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经济效益,财政扶持发展资金不足,建议从制度和资金保障上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林业事业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开展本部门2013-2018年“三公经费”的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制定的各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审计法》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清理单位资产和往来,做好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工作准备,为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上线打好基础。

益阳市林业局

2019年3月29日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8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合   计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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