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17-03-06
     

 

益科党字20176

 

关于印发《益阳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县(市)局:

现将《益阳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736

 

 

 

益阳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和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对标看齐、抓紧抓实,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作风和纪律环境。

一、             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完善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机关干职工会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全省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部署2017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全面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制定《益阳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目标》、《益阳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目标。将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进行层层细化分解,一把手与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对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其他科室、各直属单位)

3、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召开全市科技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全省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科技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整体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和一起考核,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二、加强科技行政效能监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4、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深化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体系,坚持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量化评审、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制度,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预算公开制度,实行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制度。强化对科技项目立项与实施过程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年内,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计划项目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责任单位:计划科、监督管理科、高新科、农社科、信息所、监察室)

5、加强对科技成果与科技奖励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完善科技奖励评审办法和制约机制,加大对重点评审环节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候选人、候选项目的相关信息在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的公示。推动科技奖励获奖候选人、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严格自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问题,增强科技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成果科、监察室)

6、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编制进人,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四凡四必”要求(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把干部选拔廉洁准入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7、加强对机关财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机关三公经费和机关财务预算公开制度,加强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财务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直属单位、监察室)

8、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效能监督职能,切实抓好对综合计划科等重要岗位和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工作的效能监督和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加大对市级科技项目安排、发明专利资助、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机关财务管理的效能监察力度,建立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和问责追究,进一步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其他科室)

三、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9、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促使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勤廉机关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摄影、书法竞赛、廉政征文和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活动。坚持每季一次的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专题集中学习、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的制度。年内,请市纪委领导和专家进行党纪条规专题辅导讲座。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廉政新风正气,加强涉腐涉纪网络舆情收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10、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局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根据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责任单位:党组成员、监察室、机关其他科室)

11、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突出抓好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和党政正职三不一末位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试行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制度公开与实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序、高效。(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12、深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科研诚信工作体系。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宣传,提高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素质和科研诚信意识。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校健全科研诚信规范。建立科技项目申报与评审专家诚信黑名单制度,维护科技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监督管理科、计划科、机关其他科室、各直属单位)

1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国(境)审批和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任职)情况的清理规范。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其他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14、加强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的受理、办理机制。以查办局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经费、科技奖励、成果鉴定、高新企业申报认定、知识产权执法、科技项目评估等审批管理权索贿受贿、营私舞弊的案件。(责任单位:监察室)

四、深化机关作风纪律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15、严明政治纪律党内规矩。强化规矩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讲明规矩,划清界限,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加以强化,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落实五个必须,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统一。坚持从严执纪。加强对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十三五规划、招商引资和小康指标实现等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坚持严格刚性执纪,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党的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其他科室、各直属单位)

16、持续抓好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具体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会议费、差旅费管理等事项,将制止奢侈浪费等作风建设规定纳入机关建设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其他科室、各直属单位)

17深入推进“纠四风、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益阳市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九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在全市科技局系统组织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规范公务人员饮酒行为执行情况监督。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和纪律规定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18、巩固践行两学一做(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争做合格党员,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总支)

五、狠抓反腐倡廉制度落实,着力强化责任追究

19、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和述责述廉制度。坚持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向市委和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实行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负责人向机关党员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力度,将述责述廉评议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一案三查,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并受到查处或问责的党员干部,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不得晋职晋级。同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0、深入贯彻三转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两种责任的界定和两个为主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规范纪检干部职责分工,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准用好四种形态,聚焦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三大职责,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担当起来。派驻纪检组要积极探索执纪监督的有效途径,聚焦主责主业,当好“探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带头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十不准规定,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法、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1、着力完善领导体制。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局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党组书记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协助局党组班子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聚焦中心任务开展执纪监督。要密切与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整合资源力量,搞好协调配合,推动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36日印发

 
     
     
来源:办公室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