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二届“双创先锋”评选活动公告
点击数:    时间:2018-06-28
     

 

为认真落实《益阳市人才行动计划》,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益阳市第二届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简称“双创先锋”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加快落实《益阳市人才行动计划》,以人才为突破口加快创新资源集聚,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人才项目与资本对接,精准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团队,推动全市创新引领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活动主题

逐梦益阳——在希望的田野上

三、报名条件

评选分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组、创新创业项目组两大类,已经获得益阳市第一届“双创先锋”荣誉的不再参加评选。

(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报名资格

1.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个人与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或团队、进入创新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等)。

2.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或其它经济、法律纠纷。

(二)创新创业项目报名资格

1.201511日以后落户我市、具有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或在益阳市域外已注册的创新创业项目与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支柱产业发展方向与长远需求,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3.项目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或其它经济、法律纠纷。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评选流程

(一)启动仪式。宣布赛制,接受预报名。

(二)报名与基础筛选。报名者发送BP及项目申报书至邮箱cxcyxf@163.com。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筛选。报名时间:613日—81日。

(三)高校宣讲。赴相关高校开展宣传,接受现场预报名。时间:6月下旬。

(四)初评。通过基础筛选的人才(团队)和项目进行路演,分别评选出前20名创新创业个人(团队)和前20名创新创业项目。时间:8月上旬。

(五)培训。对初评评选的40个项目和人才(团队)开展针对性培训。时间:8月中旬。

(六)复评。对初评评选的40个人才(团队)和项目进行路演,分别评选出前10名创新创业个人(团队)和前10名创新创业项目。时间:8月下旬。

(七)重点项目考察。考察当地项目和益阳创业园区。时间:9月初。

(八)现场洽谈。组织洽谈,汇报落户计划。时间:9月上旬。

(九)签约仪式。举行颁奖以及落户创业签约仪式。时间待定。

五、奖项设置

1.对复评评选出的20个项目或个人(团队),经过洽谈能落户益阳的(注册公司或子公司、与益阳本地企业成功合作),获得益阳市“十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或“十大创新创业项目”荣誉称号;落户成功后将获得20万市级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对其中不能落户益阳的,不列入“双十”名单,但颁发“优胜奖”证书,空缺递补。

2.对于复赛排名前5名的人才(团队)或项目,将获得58众创提供的58训练营免费培训名额和紫荆厚德提供的创业营免费参训名额。

六、政策支持

入选“十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十大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双创先锋”)的,除获得益阳市已有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外,还将获得以下支持:

(一)“政策池”十条

1.“双创先锋”入选人才(团队)成功落户益阳(注册公司或子公司、与益阳本地企业成功合作)后,入选项目或人才(团队)由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市级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基本运营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用、服务及设备购置等支出。

2.对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双创先锋”企业,按银行贷款额度予以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双创先锋”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争取上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双创”建设专项、“产业链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

4.优先给予“双创先锋”企业市新型工业化项目资金扶持,按照每个项目5万元的额度给予扶持。积极推荐申报省中小企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

5.符合《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方案(2016)》(益办发[2016]17号)范畴,经市级“互联网+”专家组评审通过和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报市政府批准,列入市“互联网+”行动示范项目,适当给予“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扶持。

6.对被评为市“十大”创新创业项目的企业,纳入年度企业帮扶行动计划,对企业用工、用地、用电、融资、税费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协调解决,实施精准重点帮扶。

7.“双创先锋”获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符合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条件,给予5万元一次性创新创业无偿资助。

8.“双创先锋”企业经申请批准为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可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9.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双创先锋”企业,可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双创先锋”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0.“双创先锋”企业优先申报参加全省“双百资助工程”评选,获评企业可享受10万元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二)“投资池”七条

1.对入选人才(团队)在益注册(或合作成功后),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和共同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按省相关政策给予贴息。

2.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双创先锋”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省相关政策给予贴息。

3.对注册地所在区县(市)已开办“助保贷”贷款产品的“双创先锋”企业,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自愿缴纳24%的助保金、提供40%的担保措施后,通过政府增信,可获得助保金贷款,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为5001000万元,最高可至3000万元。

4.重点培育“双创先锋”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每年组织指导一批企业与中介机构深度对接并实现挂牌,对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并加强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开发适合科技创新需求特点的交叉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科技企业等的金融支持。

6.建立股权投资机构与“双创先锋”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引导省内外知名创投机构,为“双创先锋”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或债权投资服务。

7.重点推荐在益注册(或合作成功)后的入选人才(团队)和“双创先锋”企业对接“湖南益阳高新财富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经该基金投资决定委员会论证、决策后,优先提供股权或债权投资服务。

(三)“服务池”十条

1.对入驻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双创先锋”项目,租赁创新创业席位的,按60/月收取租金;其它需要进驻电商园、益阳创业园及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的项目,根据纳税强度的不同最低可享受租金全免的优惠;对入驻园区的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公租房,租金比照公租房的政策执行。

2.对入驻高新区的“双创先锋”项目,根据对应用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专利每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及2000元一次性奖励;对以专利技术为支撑、起草和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国家级专利试点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验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省级、市级优势培育企业验收的,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对发明专利申请在5件以上的,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超过30%的,给予当年每件发明专利申请2000元资助。

3.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对入驻的“双创先锋”项目设立200万元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并根据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对所需办公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在入驻前两年实行租金全额补贴,提供办公场地基本装修、公共网络、创业项目路演区等基础办公条件;落户园区的“双创先锋”人才或团队,园区将免费提供2年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和足够面积的创业场所;实施成果产业化的“双创先锋”项目,根据项目品质及产出效益,可申请1000-2000平方米的中试厂房,两年内免租金;在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由管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

4.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对入驻的“双创先锋”项目购买集中区自有标准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实际购买的厂房面积补贴每平方米100元;租赁集中区自有标准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实际租赁的厂房面积给予不超过5/平方米/月的补贴;初创型企业可以采取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园区标准厂房。

5.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积极与相关院校对接,建立校企长期合作平台,鼓励集中区内“双创先锋”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众创空间,对每个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在专项扶持资金中单独设立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奖励企业申报专利等,对在园区创业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与授权补助的,按2000/件的标准补助;获得授权后追加补助1000/件;集中区设立发起规模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基金,为集中区“双创先锋”企业积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6.对租赁长春经开区标准厂房的“双创先锋”项目,根据纳税强度的不同,可享受租金优惠30%50%的奖励;对收购长春经开区现有闲置企业、厂房的,3年内年亩均税收强度达到10万元的,按产权交易税费额度的5%予以补助;对在长春经开区征用土地,新建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年亩均税收强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5%-10%给予奖励;对“双创先锋”项目,给予办公与仓储用房5/平方米租金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

7.对资阳区新成立“双创先锋”企业年零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奖励1万元,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奖励2万元;年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项目,奖励5万元。当年立项的技改项目,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技改财政补助的同时,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奖励2万元;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奖励5万元;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10万元(以上所指固定资产不包括土地及建筑工程);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或检测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检测中心)的“双创先锋”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双创先锋”企业所编制的技术标准被批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对资阳区“双创先锋”企业每年评选一批典型创业个人,创业个人奖励2万元;其高管子女就学凭相关证明,义务教育阶段可在资阳城区学校优先就读;鼓励“双创先锋”企业自建或与长春经开区、乡镇合建公租房,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员工宿舍,为人才提供住房;成立“双创先锋”企业风险补偿金,帮助创新创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9.对落户益阳市中心城区的“双创先锋”企业,通过定向招工、定向培训等方式,积极协助企业招收培训各类技工,为企业员工职称评定提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养老保险试点优惠政策;对接职业院校为企业定向输送技术人才,保障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10.益阳市中心城区“双创先锋”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及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均实行“一站式”审批,由项目承接地实行全程代办、协办;“双创先锋”企业投资者和非益阳籍员工及其家属均享受益阳市民待遇,其生活福利、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障、景区游览等均与益阳市民同等对待。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益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8众创

协办单位: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8农服

           紫荆厚德

           风云资本

联系咨询电话:13875380727


附件:1.益阳市“双创先锋”人才(团队)评选申报书.doc

      2.益阳市“双创先锋”项目评选申报书.doc

      3.评委信息表.doc

      4.益阳市“双创先锋”大赛评委承诺书.doc

      5.益阳市“双创先锋”大赛评审标准.doc

      6.益阳市“双创先锋”大赛评委打分表.doc

 
     
     
来源:中国益阳门户网     作者: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