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所做的工作
2017年11月9日,益阳市环保局召开第16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普查机构成立与经费落实情况。在环保其他经费中预支普查办10万元启动经费添置了空调、办公家俱、办公设备等,解决了两间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场地,明确6名专职普查工作人员;
2017年11月10日,正式下发《关于成立益阳市环保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11月10日,正式下发《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1月10日,益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6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
2017年11月24日,向市人民政府呈文请求印发《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向市人民政府呈文《关于申请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的请示》;
2017年12月12日,局党组开会专题研究普查工作。
二、益阳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工作
2017年12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污染源普查相关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待正式签发);
2017年12月11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2017年12月14日,益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15次政府常务会议落实情况下发督办通知;通知中关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共四项内容:1.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承担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组织领导工作,以市环保局为主,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普查工作办公室,按程序报批。2.原则同意《益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3.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按分级负责原则予以保障。4.同意近期召开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
2017年12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益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市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市长候选人胡安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梁成立同志主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杨禄仁同志全文宣读了《益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安排。全市相关市直单位、8个区县(市)副区县(市)长和环保局长及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共计85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