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3-02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
普查要闻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7-12-25 14:20
点击量: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分享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