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资阳一砂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工作的督办函
发布时间:2020-04-13 17:32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省环保督察期间指出我市河道采砂、盗采山砂破坏生态环境,位于资江沿线长春镇沿河垸村段的资阳一砂厂列入禁采范围要求拆除。根据《关于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益府阅[2019]19号)精神,资阳一砂厂已于2019年7月1日移交给你单位经营,而且明确清水潭码头启用后进行拆除。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组织现场督查发现,你单位经营的资阳一砂厂(沿河垸砂厂)仍在经营,一直未予拆除,拟搬迁至清水潭码头新建砂场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2019年12月24日,市督察办向省督察办提出延期整改请求,省督察办口头同意延期整改。根据目前整改推进实际情况,请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此问题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将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请你单位收到此函后,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你单位的名义在3月28日前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持续整改的问题,于每月25日前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为止。

益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邬卉,电话:07374207182,邮箱:770198942@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