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石堆场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处置 工作的督办函
发布时间:2020-04-13 17:24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桃江县人民政府:

资江流域国控监测断面重金属污染因子达标为省对市下达的约束性工作目标任务,近年来,桃江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源头监管,开展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流域桃江段锑污染因子浓度持续下降。但是,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组织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内在产企业桃江久通锑


业有限责任公司废石堆场没有规范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堆场内含锑淋溶雨水跑冒滴漏严重,将直接影响资江桃江段水质,影响你县锑污染整治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函告,请务必高度重视,责令主体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废石堆场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排查报告,结合我办现场调查,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年来采、选矿石过程中所产生的含低浓度锑物质的废石堆存总量超过70万吨,堆场标高逾50米,场地四周挡土墙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周围居民众多,雨季来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由于堆场没有按相关环保技术规范建设,没有防渗漏措施和设施,集雨面积内产生的雨水也没有完全收集处理到位,废石经雨水淋溶,所流失的含锑废水直接影响辖区内资江水质。倘若发生安全事故,所伴生的环境污染将更加巨大,直接影响我市资江流域锑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处理建议

为消除环境影响,保障环境安全,根据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特请你县高度认识,迅速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信等相关部门和桃江久通公司专题研究,督促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堆场内废石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废石处置或综合利用过程中,企业要组织包括环保、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团队,完善处理处置工程技术方案(或可行性论证报告)、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在实施处置或综合利用过程中要完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保障场地内雨水和渗水收集处理到位;确保废石运输过程中废水和固废不流失;加工过程中场地内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接收地及时利用、处置到位,并采取防止扬尘污染和淋溶雨水产生的措施。积存废石清运完成后,企业如继续将该场地作为废石暂存场,需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对场地进行防渗漏处理,完善雨水和渗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挡土墙等安全设施。县人民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废石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到位。

请于2020年3月28日前,将相关处置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月25日前报相关处置或综合利用工作进展。

联系人:黄  勇   电话:17307374899,4207182

邓学军   电话:13874327976,4229679

益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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