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益环罚告字〔2017〕HS2号
发布时间:2017-04-26 12:2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事先(听证)告知书

益环罚告字〔2017〕HS2号

单位:益阳市九闻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志球               职务: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4309021970011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430900663998086X

组织机构代码:91430900663998086X

公司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

我局于 2017年3月24 日对你单位现场检查,发现超出原环评评价建设内容,擅自违规新建冻库及筛选车间,未向我局报告审批及办理环保报批审批手续。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

1、立即停产,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周边环境;

2、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及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及听证,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政编码:413000

联系人:蔡剑明

联系电话:138****1844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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