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立行立改拆除不规范标识标牌
发布时间:2020-09-25 10:0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9月23日上午,省环保督察组在督察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时,现场发现排污口标识标牌存在设置不规范,标牌内容不准确的问题,当即向区农水部门和住建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陪同督察的大通湖区管委会副区长刘建明、刘文当即要求区农林水务局立即整改。

当天下午,在大通湖区管委会的督促下,大通湖区农林水务局对全区四镇排污口标识标牌进行了再次摸排,对不规范的标识标牌进行了拆除,待项目建成后再设立规范化的标识标牌。

说明: IMG_20200923_163754说明: IMG_20200923_153921说明: IMG_20200923_161618

已拆除的不规范标识标牌

大通湖区管委会副区长刘建明、刘文陪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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