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方案 |
益环委办〔2018〕19号
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
监督检查方案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排查处理长江沿线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开发活动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258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1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时间:6月下旬
安化:6月20日 -6月22日
桃江:6月25日
高新区、赫山区和资阳区:6月26日-27日
沅江市:6月28日
南县和大通湖:6月29日
二、检查对象:各区县市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3个、湿地公园7个、森林公园4个、风景名胜区2个、水利风景名胜区10个、地质公园1个、种质资源保护地3个等)
1、安化县: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柘溪国家森林公园、湖南安化雪峰湖国家地质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化资水风光带省级水利风景区
2、桃江县:桃花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桃花湖省级水利风景区、桃江县克上冲水库省级水利风景区、桃江县马迹塘省级水利风景区、桃江县碧螺水库省级水利风景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高新区:益阳市梓山湖省级水利风景区
4、赫山区:北峰山省级森林公园、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益阳市鱼形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5、资阳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皇家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益阳市明石谷生态园省级水利风景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6、沅江市: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龙虎山省级森林公园、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沅江市胭脂湖水利风景区
7、南县: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8、大通湖: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
三、参加人员:
组 长:符建军 益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马旭亮 益阳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育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谢冬明 益阳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寅虎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何剑波 益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臧芳才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联系人:朱红亮 益阳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13786751797
刘 霞 益阳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副科长
17307375622
四、督查内容:
1、根据《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现场核查;
2、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对“绿盾2017”卫星遥感发现的问题和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新增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五、督查方式:
(一)检查组听取各区县(市)“绿盾2018”工作情况汇报。
(二)检查组现场查看自然保护地。
(三)检查组查看资料,资料清单为:
1、“绿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2、“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自查情况汇报材料
4、自然保护地(区)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及相关佐证资料(由各自然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集)
5、自然保护地(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及相关佐证资料(由各自然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集)
六、注意事项
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廉政要求开展检查。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