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保局文明上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20 16:06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加强局机关网络管理,提倡正确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抵制网上不文明行为,努力净化网络环境。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文明上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第三条 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第四条 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第五条 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知荣辱、辩是非、施美德,坚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虚假、低俗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进行不健康内容搜索,不运行带有凶杀、色情内容的游戏,不在网站社区、论坛、聊天室、博客等发表、转载庸俗、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建设一个和谐文明的互联网。

第六条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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