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益阳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行动。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印发、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治,基本掌握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90%和95%。
二、整改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整治重点:(1)近三年督查考核中存在问题的重点督查企业和不达标单位;(2)全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单位;(3)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不含)以上的国家级重点监控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不含)~100(含)吨的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不含)~10(含)吨的市级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种类多、环境危害性高的线路板、有色、化工、医药等行业;(4)非法利用处置医疗垃圾、无证无照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地区和行业。
三、整改内容
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主要整改内容有:不在现场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或标识设置不规范;无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计划不详细不具体;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建设和验收、未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等。
四、工作进度
(一)组织动员。市环保局成立益阳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次专项行动,成员名单见附件1),制定《益阳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固体废物管理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动员会。(2017年3月底-4月初)
(二)企业自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企业法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所在地环保部门签订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承诺书(重点整改单位与市环保部门签署,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规范化管理指标,并严格按照市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和考核内容,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评、自行整改,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逐项完成问题整改。(2017年4月)
(三)区县督查。区县环保部门要按照市环保局专项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应列出重点整改单位名单。要全面宣传发动、不留死角,要组织相关培训。要根据《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将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纳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对重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督查考核频次和力度。对其它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督查考核率不低于30%。县(区)环保部门要实现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督查考核全覆盖,认真开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管理档案。要与重点整改以外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承诺书。(2017年4-5月)
(四)市局抽查。市环保局采取直接或区县交叉的方式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公示抽查考核结果并通报区县政府。(2017年5-6月)
五、成果运用
1、 参照国家考核标准,抽查考核全部达标的企业不扣分,基本达标的每家企业扣0.2分,不达标的每家企业扣0.5分。专项整改抽查考核结果计入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总体情况,并作为对区县政府绩效考核和对区县环保局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抽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各区县政府,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考核合格率低于75%或经营单位考核考核抽查合格率低于80%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3、对抽查考核基本达标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定为“环境风险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暂停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停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暂停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直到达标为止。对抽查考核不达标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定为 “环境不良企业”,立刻暂停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停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暂停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直到达标为止。
4、对抽查考核中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暂扣、吊销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附件:1.益阳省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承诺书
附件1:
益阳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禄仁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旭亮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鹰 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
谢颖清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朱红亮 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科长
欧宏量 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长
郑伟春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
曹 炜 市环保局科技监测科科长
黄 勇 市环保局法制宣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固体废物管理科,李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承诺书
环保局:
我公司自愿承诺2017年 月 日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将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若逾期未完成,自愿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单位名称
法人签字(盖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