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30 09:4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贯彻落实中共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建设富饶绿色幸福新益阳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扎实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遵循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重点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切实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要通过新闻报道、开辟专版专栏,播放专题节目等形式在益阳日报社、益阳电视台及益阳电台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重点活动

(一)12月4日上午,由局法规科牵头,组织在全市各主要街道举办“12·4”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二)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积极联系法治益阳建设讲师团,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宪法的讲座或报告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宪法。

(三)在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报道,弘扬法治精神,重点宣传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

(四)通过局网站、环保益阳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部门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专人负责,抓好活动落实。

(二)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要结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注重发挥网络、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开设专题集中宣传报道“12·4”活动内容,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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