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益阳骏恒电子有限公司 年产6000万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4 17:25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2019年11月27日对《益阳骏恒电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7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29353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益环赫审(表) [2019]56号

骏恒电子56.doc

2019年12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