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益阳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北辰阳光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09:53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对《益阳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北辰阳光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2018226日对《益阳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北辰阳光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226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29353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益环赫审 [2018]05

益阳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北辰阳光城建设项目.doc

20183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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