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环保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7 00:0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站、支队、所、中心,分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宣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现将《益阳市环保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学习制度、计划,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并将学习制度、计划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益阳市环保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此页无正文)

  2015年4月16日

  主题词:环保 学习  制度 通知

  抄 报: 省厅机关党委,市直机关工委

                                          (共印35份)

             

  益阳市环保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计划

  一、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于每个月第2周星期五下午和第4周星期五下午。

  二、学习对象: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科研所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资阳、赫山、高新分局,环境监测站由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学习时间自行安排,学习次数不变)。

  三、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政治学习。

  2.业务学习。着重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环保业务知识。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名局领导或科长讲授业务课。

  四、学习方法:采取学文件、看警示教育片、集体授课、讲座、座谈、交流、写体会文章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

  五、学习要求:

  1.建立健全集中学习考勤和通报制度。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缺席。

  2.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向会议主持人或机关党委书记请假。请假分为:因公(含因会、因学),因私(含因事、因病)。

  3.参学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六、学习考核:

  局机关的学习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和考核,资阳、赫山、高新分局,环境监测站由各党支部负责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和考核,局机关党委抽查。局机关党委要根据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定期检查考核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检查考核情况作为“7.1”表彰和年终考评、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和单位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04.16

2015年学习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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