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5 10:19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一)负责对环境有影响而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等环境保护工作。按权限负责审批县级计划、规划、政策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行使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二)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本单位。

    1、收入预算

    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批复为278.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6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08.5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3.19万元。

2、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批复为278.41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支出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0.48万元,结余结转支出63.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18万元,项目工资福利支出14.72万元,项目商品服务支出154.01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安排“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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