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8-30 11:42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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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环境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负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六)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组织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第二部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说明:表8无数据,因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收入总计2,094.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1.36万元,增长26.33%;支出总计1,940.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36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1、根据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提高了人员工资支出标准,从而增加收入,同时增加支出;22015年环保局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项目,从而增加收入,同时增加支出。

 

二、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2,094.0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7.44万元,占 90.6%;其他收入196.64 万元,占9.4%

 

三、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1,94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43万元,占 72.98%;项目支出524.47万元,占27.02%

 

四、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9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82万元,增长23.3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99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1、根据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提高了人员工资支出标准,从而增加收入,同时增加支出;22015年环保局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项目,从而增加收入,同时增加支出。

五、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9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82万元,增长23.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99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1、根据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提高了人员工资支出标准,从而增加收入,同时增加支出;22015年环保局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项目,从而增加收入,同时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6万元,占 2.25%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 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 1.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55万元, 4.35%节能环保支出1,501.61万元, 85.29%交通运输支出43.81万元, 2.49%住房保障支出73.91万元, 4.2%

 

六、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2.6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24万元、津贴补贴377.83万元、奖金119.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5万元、离休费7.44万元、退休费229.47万元、抚恤金0.31万元、医疗费8.88万元、奖励金10.77万元、住房公积金73.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3.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2.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7万元、印刷费1.47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27.94万元、邮电费4.8万元、物业管理费4.07万元、差旅费11.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21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培训费3.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78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2.73万元、福利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

 

七、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63.88 万元,完成预算的5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6.42%,人数为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8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完成预算的10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47.82%,全年本级6个部门(包括局机关、监察支队、资阳分局、赫山分局、高新分局、信息中心)公务接待共490次,共接待人数5180人。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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