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环境有影响而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等环境保护工作。按权限负责审批县级计划、规划、政策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行使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二)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说明:表7无数据,因为我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指标,故本表无数据。
表8无数据,因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收入总计584.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9.47万元,下降18.14%;支出总计411.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01万元,下降30.18%。主要原因: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的主要收入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属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质改革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9号)的要求,益阳市环保科研所的环评脱钩工作将在2016年6月完成,因此2015年的环评收入减少,同时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58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万元,占 1%;事业收入576.35万元,占 98.65%;其他收入1.80万元,占0.35%。
三、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4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8万元,占 42.81%;项目支出235.47万元,占57.19%。
四、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万元,增长244.3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万元,增长222.16%。主要原因: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是差额事业单位,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对差额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负担30%,从而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支出。
五、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万元,增长244.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万元,增长222.16%。主要原因: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是差额事业单位,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对差额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负担30%,从而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绩效工资支出 5.67万元,占 93.56%,结余0.39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67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
七、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环保科研所(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