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10:5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委办〔2018〕17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住建局:

现将《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联系人: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科)朱红亮  刘霞

联系电话:4230450    17307375622

邮箱:779287047@qq.com。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排查处理长江沿线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开发活动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258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1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等)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目标

在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我市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组织方式

按照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益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负责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指导、调度和落实全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督促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活动,推动整顿治理取得实效。采取自然保护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与区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行动。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其他自然保护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四、具体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具体包括:

(一)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

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对问题突出的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约谈。

“回头看”的基本工作内容:一看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运行;自然保护区市级主管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都应当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二看清单台帐是否清晰准确,应当涵盖问题核查排查、查处整改、监督检查、成效确认等方面;三看整改成效是否客观真实,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核查确认整改内容和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进度;四看追责问责是否严格到位,要产生震慑效果防范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对监督检查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严重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也要追责问责;五看保护管理是否科学规范,要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落实勘界立标等管护基础、完善管理制度。

(二)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地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报告和问题(线索)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省级、市级、县级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针对自然保护地各种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建设码头、挖沙采砂、工业开发、矿山开采、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侵占和损毁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破坏生态问题,建立详细的问题台帐,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对2017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2018年新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梳理,压茬推进,同一保护区、同类问题统筹解决;对整改难度大的违法违规问题、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地,要“一类一策、一区一策、一事一策”,确保整改到位。

(三)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全面检查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开展勘界工作、立标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建立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保护资金是否到位等方面工作,压实管理责任。

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明确机构编制人员和资金来源,立即着手勘界立标。同时,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自主管的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HJ913-2017)的指标开展自评,督促评估结果等级为中或者差的自然保护区加强建设。

(四)严格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组织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等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8年5月10日前)

1.自然保护地市级主管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都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工作领导小组,强度进度、倒排工期。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向市“绿盾”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工作小组联络人。

2.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报告和问题(线索)清单的实地核查任务,建立问题台账;同时,进一步做好“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的自查,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其他自然保护地开展违法违规问题的自查,将相关情况汇总后分别报自然保护地市级、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办公室。

3.区县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问题整改方案,对自然保护区2017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自然保护地2018年新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梳理、压茬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并且及时向自然保护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对达到销号标准的问题提出销号申请。

(二)检查推进阶段(2018年5月底前)

1.自然保护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自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进度督查和问题销号检查,于5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报送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办公室。

2.区县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完成各自管辖的自然保护地自查排查、问题处理、问责追责、整改销号申请等工作并形成初步报告,按要求填报自然保护区(地)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5月底前报送自然保护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办室。

3.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集中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分组分片进行督查检查,梳理总结全市专项行动的问题清单、整改台帐、整改销号和追责问责情况,对全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4.区县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根据、市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于6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自然保护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迎检阶段(6月底前)

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对口衔接以及迎接国家、省巡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起草上报总结报告等事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安排部署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调度。市级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自主管的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工作,并对其开展工作进度督查和问题销号检查。区县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自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二)改于真抓碰硬,完善监管机制。要紧盯自然保护地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抓整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水平。

切实整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地管理问题和监管漏洞,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及时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市环保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市级天空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从源头防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三)强化社会监督,做好信息公开。自然保护地市级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在地方主要报刊或官方网站设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主动公开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绿盾2018”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设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设立市环保局举报电话4230450,举报信箱779287047@qq.com。

 

附件:1.益阳市自然保护区(地)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2.益阳市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


附件1

益阳市自然保护区(地)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保护区序号

保护区名称

点位序号

所在

功能区

经纬度

是否违法违规

问题

描述

问题类型

建设单位

建设

时间

是否

处罚

处罚

形式

罚款 (万元)

整改

措施

及时限

整改

进展

拆除建筑面积(m2)

是否

销号

备注

 

保护区情况汇总:

1

 

 

 

 

 

 

 

 

 

 

 

 

 

 

 

2

 

 

 

 

 

 

 

 

 

 

 

 

 

 

 

 

 

 

 

 

 

 

 

 

 

 

 

 

 

 

 

保护区情况汇总:

1

 

 

 

 

 

 

 

 

 

 

 

 

 

 

 

2

 

 

 

 

 

 

 

 

 

 

 

 

 

 

 

 

 

 

 

 

 

 

 

 

 

 

 

 

 

 

此表可延续

全市情况汇总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审核人:


填  表  说  明

1.以excel电子表格的方式填写。

2.保护区序号:核查点位所在保护(区)地的顺序号。

3.保护区名称:核查点位所在保护(区)地的名称。

4.点位序号:所在保护(区)地内的核查点位顺序号。

5.所在功能区:核查点位所在的功能区。

6.经纬度:核查点位所在的经纬度,以“度分秒”方式填写。

7.是否违法违规:核查点位是否违法违规,如果违法违规则填“是”,否则填“否”。

8.问题描述:填写问题具体情况,包括设施现状、违反了哪几条法律法规、生态破坏情况等。

9.问题类型:问题类型包括工矿用地、采石场、能源设施、旅游设施、交通设施、养殖场、道路、农业用地、居民点、其他人工设施。

10.建设单位:该点位建设或运行的单位名称,如无主或无名,也请标明。

11.建设时间:该违法违规点位建设的时间,以“××××年××月”的形式填写。

12.是否处罚:该点位属于违法违规点位,且已处罚,则填“是”,未处罚则填“否”。

13.处罚形式:如果“是否处罚”栏填写“是”,则该栏填写处罚形式,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停产、关闭等。

14.罚款: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15.整改措施及时限:针对违法违规点所提出的整改措施及时限,如“限××××年××月前完全拆除”。

16.拆除建筑面积: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17.是否销号:依照各地方销号制度,填写该违法违规点位的销号情况,如已销号则填“是”,否则填“否”。

18.备注:除上述问题以外,另有需说明的特殊情况。

19.每保护(区)地的“保护(区)地情况汇总”一行,填写该保护(区)地的汇总情况,填写格式为:共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个,共整改违法违规问题××个,处罚企业/个人××个,关停企业××个,拆除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罚款××万元,整改完成××个问题,整改完成率××%。

20.最后一行“情况汇总”,填写该点位核查与整改的汇总情况,填写格式为:共核查保护(区)地××个(其中国家级××个、省级××个、市县级××个),共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个,共整改违法违规问题××个,处罚企业/个人××个,关停企业××个,拆除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罚款××万元,整改完成××个问题,整改完成率××%。

注:汇总时请注意避免重复计算。


附件2

益阳市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

 

问题序号

问题名称

追责问责人数

追责问责形式

备注

省级

厅级

县级

科级

其他

党纪政纪处分

诫勉谈话

通报批评

1

 

 

 

 

 

 

 

 

 

 

2

 

 

 

 

 

 

 

 

 

 

3

 

 

 

 

 

 

 

 

 

 

 

 

 

 

 

 

 

 

 

 

 

此表可延续

 

情况

汇总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审核人:                           


填  表  说  明

 

1.以excel电子表格的方式填写。

2.问题名称:涉及该自然保护(区)地的违法违规项目名称。

3.追责问责人数:因涉及该保护(区)地违法违规问题而追责问责的人数,分别以县级、科级、其他等5个级别进行统计。

4.追责问责形式:追责问责形式分三种,即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该栏分别统计各问责形式的人数,其中,党纪政纪处分要详细说明,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行政警告处分××人”等。

5.备注:除前述内容外,需另外说明的情况。

6.最后一行“情况汇总”,填写涉保护区问题追责问责的汇总情况,填写格式为:共追责问责××个问题(保护区),共追责问责××人,其中厅级××人,县级××人,科级××人;此中,党纪政纪处分××人,诫勉谈话××人,通报批评××人。

注:汇总时请注意避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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