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6-28 17:3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生审()20166

关于对《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

你社委托原益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关于请求对<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根据聘请专家组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团结村以农民自愿用土地折资入股和吸收社会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合作农民412户。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2000亩有机水稻生产基地、1000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50亩猪场养殖基地以及环保、办公设施建设等,计划年产有机水稻1600吨、无公害蔬菜3000吨、年出栏有机猪1000头。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文本内容、结论和建议以及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益阳市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属补办环评。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逐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生猪养殖工艺、建设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选用先进的粪污处理工艺和设备;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项目营运的依据。

2.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三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3.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猪舍、猪粪堆场以及蔬菜生产基地的恶臭气体等。畜禽养殖场要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管理,采取干清粪工艺,定时将猪粪尿清扫干净,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向养殖场生产区和隔离区喷洒化学除臭剂;合理配置养殖饲料,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产生量;在猪场内部及四周种植常绿乔灌木绿化带,降低臭气的扩散。项目恶臭厂界浓度必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4.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对废水进行处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干清粪工艺,从源头上减少废水的产生量。场区污水通过沉淀池发酵后,作为肥料供给有机水稻生产基地和有机蔬菜生产基地灌溉。

5.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哼叫声、猪舍各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控制机械噪声、采取减振措施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使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6.加强固废管理。畜禽防疫的玻璃器皿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明确畜禽尸体的处置措施和废渣暂存场所,暂存场所按照国家制定的要求防渗、防雨;病死猪的卫生处置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农药瓶(袋)、生活垃圾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按指点地点堆放,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

7.定期对水稻生产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的土壤进行监测,确保本项目内种植土壤符合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

8.本项目畜禽养殖场500m防护距离之内2户居民必须在201712月底之前对防护距离内的住户进行拆迁或租赁;项目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幼儿园、居民住房和通信、导航、军事等敏感建筑和设施。

 

9.本项目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四、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益阳市环保局赫山分局负责项目运行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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