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6-28 17:25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生审()20174

关于对《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关于请求对<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根据聘请专家组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三眼塘镇胭脂湖村,项目总投资3780万元,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年产量分别为30000t2400t3600t,项目总占地面积3227m2,总建筑面积2139m2,设有两栋钢架结构厂房、办公生活区、仓库等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文本内容、结论和建议以及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压浆剂和压浆料生产建设项目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逐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湖南兆健建材有限公司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项目营运的依据。

2.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三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三废”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放。

3.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锅炉废气、粉尘、挥发气体和食堂油烟。锅炉废气中的烟尘、SO2NOX,经收集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后,经过8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无组织粉尘和挥发气体均采取自然通风措施;食堂油烟需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4.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对废水进行处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场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补充消防用水。

5.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泵、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必须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振及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5.加强固废管理。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装置粉尘、废旧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装置粉尘经收集后外运制砖,废旧包装材料中废料桶由厂家回收,废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6、本项目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四、项目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712之前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五、沅江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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