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5-24 15:4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委办[2019]34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中心城区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

 

2019年5月22日下午14时至18时,市生环办组织对影响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进行了巡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整体巡查情况

市区道路扬尘治理整体情况较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较上次巡查有所改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造基本到位,但普遍未完全按要求配备袋式等高效除尘设备,烟尘浓度不能稳定达标;沿途未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烟花爆竹情况。

二、巡查当日空气质量情况

当日,资阳区、高新区、赫山区三区空气质量PM10、PM2.5均超标,其中PM10:资阳区74μg/m3、高新区77μg/m3、赫山区98μg/m3;PM2.5:资阳区46μg/m3、高新区39μg/m3、赫山区40μg/m3。整体变化趋势见下图:

 

 

 

 

 

 

 

 

图1  5月22日市中心城区国控点PM2.5小时浓度变化情况

 

 

 

 

 

 

 

图2  5月22日市中心城区国控点PM10小时浓度变化情况

 

三、上次通报中提及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高新区

1、湖南新润宏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已整改,开挖地段泥土已发覆盖到位,但车辆冲洗设备设施未完善。

2、“一园两中心”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场部分物料堆场仍未覆盖到位。

3、梅林路填土场未完成整改,泥土和建筑垃圾全部祼露,扬尘污染严重;未完善雾炮降尘、洒水降尘设施;未完善车辆冲洗设备设施。

(二)赫山区

1、十洲路道路冲洗保洁有所改善,仍有积尘。

2、泥湾新港码头地面冲洗、车辆冲洗设备设施已完善,购置了雾炮设备,但未持续开启,且数量不够,无法满足装卸过程中降尘要求。

3、团洲污水处理厂施工工地祼土已覆盖到位。

4、青年路、环保路门店禁煤工作未整改到位,巡查发现多处餐饮店燃煤。

5、会龙山办事处区域内,原益阳久久毛巾有限公司厂内益阳连发豆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散烧薪材,未完善袋式等高效除尘器,烟气污染严重,没有任何整改迹象。

(三)资阳区

1、益阳华发包装有限公司锅炉已改用生物质燃料。

2、资江一桥华天酒店前面施工场地泥土和建筑垃圾已清运。

3、益阳恒康洗涤公司锅炉除尘设施不符合要求,没有整改迹象。

四、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1、资阳区绿地玉祾府建筑施工工地裸土未覆盖,无任何防尘抑尘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

2、资阳区奥士康施工场地扬尘污染严重。

3、赫山区十洲路与兰溪路口城乡结合部保洁工作未到位,路面积尘负荷较大,扬尘污染严重。

4、高新区奥林匹克公园内的羽星宾馆,餐饮油烟烟囱排放口对位于该区域的国控自动监测站存在影响。

五、整改要求及建议

1、请“三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对本次巡查发现的和上次巡查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组织排查,对类似问题一并加以解决。

2、请市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并组织对施工工地扬尘自动监测设备结果进行比对监测;请市城管执法部门对餐饮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尤其是国控自动监测点周边区域,务必消除油烟污染对设备的影响;其他相关区县(市)和责任单位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控治理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3、针对餐饮门店燃煤问题,建议“三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上路执法,杜绝煤炭货源,禁止煤炭进城;针对露天烧烤问题,建议“三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联合相关部门,科学规划烧烤区域,划定禁止烧烤区域,督促完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减缓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建议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督促羽星宾馆烟囱排放口改道。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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